您现在的位置: 生物多样性->动态信息->国际动态  
 

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、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
 

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、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(IGC)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日至5日在日内瓦召开。我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国家版权局和国家中医药局的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会议。

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、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(下称WIPO-IGC或IGC)由WIPO在2001年应发展中国家的坚决要求而成立。发展中国家要求用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明确传统知识、遗传资源、民间文艺的 "国家主权原则,知情同意原则和利益分享原则"(以下简称三原则),用以对抗发达国家对这些重要战略资源的掠夺和盗用,与主要考虑保护创新者利益,未充分考虑保护资源提供者利益的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相抗衡。在本次会议上,IGC秘书处根据4年来前6次WIPO-IGC会议各成员发表的意见,精心准备了十余份文件,以表明IGC的成果,为WIPO-IGC尽快达成关于民间文艺和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条约奠定基础。

  会议对“民间文学艺术/传统文化表达保护的政策目标和原则概述”(下称3号文件)和“传统知识保护的政策目标和原则概述”(下称5号文件)的内容和架构表示了原则支持,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。各代表团在 2005年2月25日之前还应对这两个文件的内容,包括其具体措辞继续提意见。会议对 “专利申请审查中对传统知识的承认”(下称8号文件)进行了讨论,该文件主要有关供专利审查主管部门考虑的建议草案。代表团应在2005 年1月31 日前提供对委员会问卷5(WIPO/GRTKF/IC/Q.5)的进一步意见,以便制定更全面的草案供委员会的第八次会议考虑。

  会议对“获取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利益公平分享指南草案”(下称9号文件)的讨论分歧较大,印度、巴西、非洲集团等强烈反对该文件对解决传统知识保护的合同模式探讨,认为WIPO的财政现状十分困难,本活动会不可避免地损害委员会的其他工作。鉴于对此未取得共识,主席建议关于是否继续制定9号文件将留待委员会的第八次会议决定。

  10号文件“遗传资源和专利公开要求:国际层面和国家层面上的选择方案”有关WIPO与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生物多样性公约(CBD)机构的未来合作,鉴于讨论不充分,本次会议未作出决定,主席建议由委员会的第八次会议继续讨论。

  从有关讨论及IGC工作的实际进展看,有关民间文艺的保护达成共识的可能相对容易些,困难最大的可能是遗传资源。IGC拟在明年五月召开的第八次IGC会议上通过民间文学艺术/传统文化表达保护的有关文件,向将于2005年9月召开的WIPO成员国大会报告,提议于2006年召开通过“民间文学艺术/传统文化表达保护”外交大会,达成IGC的阶段性成果。但此目的是否能按期达到将取决各成员国的努力和态度。

  会议8号文件对我局在中药保护问题上的建树表示了肯定。会议讨论中也认为如何保护既不能按专利法,又不能用技术秘密等保护的传统知识还需继续研究,例如如何保护已落入民间,但尚未文献化的秘方、偏方等。对我局而言,我局虽已建立了一个较好的中药数据库,但离系统研究和实践传统知识保护还差得很远,包括如何确定专利审查的文献检索范围,确定新颖性、创造性的判定标准,以及对审查员培训等均需完善,以便真正将对传统知识的保护与专利审查紧密联系起来,有效保护我国的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。(条法司  文希凯)



2004-12-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