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是有悠久文明历史的多民族国家,我国各族人民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维护世界可持续发展,改善人类基本生存条件掌握了大量传统知识,有的与我国特有的遗传资源相关。随着科技的发展,传统知识保护的重要性与日俱增,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尽快达成保护传统知识的国际协定,保护传统知识持有者,利益相关者和广大公众的合法权益。2000年,“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、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WIPO-IGC)为此目的而建立,迄今已开过七次会议。 在其第七次会议上(2004年11月),WIPO-IGC秘书处认真综合了WIPO-IGC四年来各成员在会内外反映的意见和建议,提出“传统知识政策目标及核心原则概述” (WIPO/GRTKF/IC/7/5, 以下简称五号文件),要求大家进一步提出意见,以利制定一个能反映大家智慧,照顾各方利益的国际准则。
为充分借鉴各国的经验,反映我国的利益和诉求,我们将此文件的核心部分“传统知识保护的政策目标及核心原则(草案)摘要”(五号文件附录1)在本栏目公布,该摘要包括15条政策目标,9条一般指导原则,14条实体专门原则,希望大家踊跃发表意见,献计献策。意见请尽量在2月20日以前反馈到wenxikai@sipo.gov.cn处,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文希凯收。本栏目还将陆续发表有关介绍文章,帮助大家理解有关内容。希望本栏目能够成为我们共同探讨传统知识、遗传资源、民间文艺保护的平台,共同促进适合我国国情,回应各方关注的传统知识、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保护制度的诞生。
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
2005年2月5日
附:传统知识保护的政策目标及核心原则(草案)概述